湖南广济律师事务收费标准

2013年3月12日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100-350/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200-1000/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500-2000/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3000-8000/

2.起诉阶段:3000-8000/

3.一审阶段:4000-12000/

   二审阶段:4000-15000/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3000-10000/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  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3000-6000/

2.涉及财产关系,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序号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

1

1万元以下

500-1500/

 

2

1-10万元(10万元)

5%

Y=X*5%+1500

3

10-50万元(50万元)

4%

Y=X*4%+6000

4

50-100万元(100万元)

3%

Y=X*3%+22000

5

100-500万元(500万元)

2%

Y=X*2%+37000

6

500-1000万元(1000万元)

1%

Y=X*1%+137000

7

1000万元以上

0.5%

Y=X*0.5%+187000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诉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200-1000/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