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事务领域

2013年4月7日

诉讼、仲裁事务领域


我所在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仲裁、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拥有一大批资深律师。自建所以来,我律师承办了数千件各类民商事、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其中包括诸多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疑难的案件,很多案件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在该领域,我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为:提供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争议、纠纷预防方案;出具律师函;全程代理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诉前调查、申请保全措施、代为提起诉讼、仲裁程序、进行答辩、提起反诉、反请求;代为申请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的执行等。

主要案例:


1、本所担任或担任过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湖南创远集团、湖南维一实业、湖南共和实业、湖南鼎鸿物业公司、业通达科技公司、环鑫机床公司、湖南中粮集团、金健米业、临澧县人民政府、临澧县粮食局、铁道部第十六工程局湖南工程指挥部、北京路桥公司、中铁十六局长沙办事处、三峡三七八联营总公司、香港真兴公司、长沙楚雯形象艺术服务公司、长沙海赢商贸公司、湖南中奥广告策划公司、上海奇派木业公司、长沙红歌汇管理顾问公司、湖南银河科瑞股份公司、郴州相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0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及其它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2、承办的部分诉讼或非诉讼典型案件

1)中铁十六局工程款结算纠纷案,我所律师为该案中铁十六局再审代理人,代理申诉的意见材料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的亲笔肯定,推翻了原一、二审错误判决,为中铁十六局挽回了社会声誉和较大的经济损失。

2)陈光辉等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为湖南省民事审判改革试点案,我所律师为原告方代理人,受到了参加旁听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怀安及省高院民事审判庭的好评。

3)湖南维一公司土地纠纷案

4)胡强安故意伤害案,一审被判死刑,我所律师为其二审辩护人,辩护意见被采纳,改判为死缓。

5)邵琳团伙入室抢劫案,该案跨越湘、粤二省,我所律师为主犯邵琳一、二审辩护人,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